[ 圖像版本 ] [ English ] [ 簡体版 ] [ 搜尋 ] [ 網頁指南 ] [ 聯絡我們 ]


呈報有關醫療儀器的醫療事故

 

呈 報 有 關 醫 療 儀 器 的 醫 療 事 故

 

設 立 有 關 醫 療 儀 器 的 醫 療 事 故 呈 報 制 度 , 是 要 藉 資 訊 發 放 減 少 醫 療 事 故 發 生 、 避 免 事 故 重 演 或 減 輕 事 故 再 現 的 後 果 , 從 而 加 強 保 障 病 人 、 使 用 者 或 其 他 人 士 的 健 康 與 安 全 。

這 個 制 度 旨 在 讓 本 地 負 責 人 呈 報 與 其 表 列 產 品 有 關 的 醫 療 事 故 ; 這 些 事 故 可 能 曾 經 導 致 死 亡 或 嚴 重 受 傷 , 又 或 一 旦 重 演 時 便 有 可 能 導 致 死 亡 或 嚴 重 受 傷 。 呈 報 醫 療 事 故 這 個 行 為 , 並 不 解 釋 為 製 造 商 、 使 用 者 或 病 人 承 認 對 事 故 及 其 後 果 負 上 法 律 責 任 。 呈 交 報 告 本 身 並 不 代 表 製 造 商 斷 定 報 告 內 容 完 整 無 缺 或 已 被 證 實 , 又 或 儀 器 有 任 何 形 式 的 故 障 。 此 外 , 呈 交 報 告 亦 不 能 作 儀 器 引 致 或 促 成 事 故 論 。

本 地 負 責 人 須 依 照 醫 療 儀 器 行 政 管 理 制 度 的 規 定 , 負 責 對 其 表 列 儀 器 所 關 涉 的 事 故 展 開 調 查 , 並 向 醫 療 儀 器 管 制 辦 公 室 呈 交 報 告 。 要 呈 報 事 故 , 可 經 網 上 呈 報 或 把 呈 報 表 格 填 妥 交 回 。

網 上 呈 報
呈 報 表 格
 
[上一頁 ] [返回頁首 ]


[網上呈報] [呈報表格]


[主頁] [關於我們] [最新消息] [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] [資料庫搜尋] [醫療儀器回收及警報] [呈報有關醫療儀器的醫療事故] [活動] [教育資料及刊物] [常見疑問] [新聞稿] [下載表格] [有用網站] [免責聲明]


[ 香港政府一站通] [ 亞洲國際都會 香港]


2005 版權 | 重要告示

最近修訂日期: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